分路径评估

L-1 / EB-1C 企业移民评估表

这条路径不是评估一个人,而是评估两家公司加一个人。表格分四部分:先分清 L-1A 与 L-1B,再依次填美国境外公司、美国境内公司、高管本人;集团型企业另有 L-1 Blanket 专栏。每一节都写明为什么问、该怎么填。无需注册,草稿保存在你自己的浏览器里。

L-1 与 EB-1C 看的是什么

L-1 是集团内部跨国调派的工作签证:L-1A 给经理与高管,L-1B 给具有专业知识的员工。前提事实有三层:两家公司之间存在合格的股权或控制关系、境外公司真实经营且在你赴美后继续经营、你在申请前三年内已在境外实体连续任职满一年。EB-1C 是与 L-1A 对应的移民类别,另有独立要求,通常包括美国公司在提交移民申请时已实际经营满一年,以及你在境外担任的是经理或高管职务。所以这份表把重点放在两家公司的经营事实与组织结构上——移民法意义上的管理职位是从组织结构里长出来的,不是从头衔里来的。

怎样使用这份评估表

  • 不需要注册。草稿自动保存在你当前使用的浏览器里,不会上传,直到你主动提交。
  • 每一项都可以留空或只写一部分,先写下记得的事实,细节以后补。
  • 每一节都有「为什么问这一项」和「怎么填」,看不懂的地方先读说明再填。
  • 填写过程中可以随时打印或另存为 PDF 自己留存。
  • 希望我们评估时再提交:提交只需填写姓名和一种联系方式(邮箱或电话)。
草稿已自动保存在本浏览器

基本信息

为什么问这一项这条路径以两家公司的关系为前提,但签证与绿卡归属你本人,所以先确认你的基本情况与所在行业。

怎么填姓名请写与护照一致的写法。联系方式只用于我们回复你,不会对外展示。

类别区分

第一步:先分清 L-1A 与 L-1B

L-1 是同一集团内部的跨国调派签证,分两类:L-1A 给经理、高管,L-1B 给具有专业知识的员工。只有 L-1A 这条线在后续可能对应到 EB-1C 跨国公司高管移民;L-1B 本身不通向 EB-1C。所以第一步先把方向分清,后面几节问的内容才有意义。

为什么问这一项L-1A 看的是管理或高管职责:你管的是人和职能,还是自己动手做业务。L-1B 看的是你掌握的、该集团特有且不易替代的专门知识。同一个人有时两条都像,但材料组织方式完全不同,混着写会两边都不扎实。EB-1C 另有独立要求(例如在美公司已实际经营满一年、你在境外担任经理或高管),不因为拿到 L-1A 就自动成立。

怎么填不确定属于哪一类就选「还不确定」,并把你实际每天做的事写下来——按事实判断,比先认定类别再凑材料可靠得多。

你认为自己更接近哪一类?(L-1A 经理/高管、L-1B 专业知识、还不确定)

写下你的判断和理由即可,不需要引用法条。

请用具体的话描述你目前每天、每周实际在做什么

例如:审批预算和人事、决定业务方向、带几个团队;或者:负责某项技术、工艺、客户体系的具体执行。写实际做的事,不写头衔。

你的目标是长期留美并申请绿卡(EB-1C),还是先以工作签证过去?

境外公司

第二部分:美国境外公司(母公司/派出方)

这一部分问的是派出你的那家公司,通常是母公司或集团内的境外实体。请注意:只问成立时间、销售额和人力资源结构,不问利润。

为什么问这一项L-1 与 EB-1C 都以「同一集团内部调派」为前提,所以境外公司必须真实存在、正在经营,并且在你赴美后继续经营。销售额用来说明公司在真实运转、有业务规模,与是否赚钱无关,所以不需要利润数据。人力资源结构是这一部分最关键的内容:移民法意义上的管理职位,是从组织结构里长出来的——你之上有谁、之下有几层、每层各有多少人、哪些人本身也是管理者。没有这张结构,你的「总经理」头衔在审理中无法转换成管理职责。

怎么填销售额按年度分行写,注明币种和口径(例如合并报表或单体)。人力资源结构按部门逐行写,务必写出每个部门的人数和负责人向谁汇报;如果有正式组织架构图,填完后一并准备。

过去五年销售额(不需要利润)

为什么问这一项连续五年的销售额能说明公司持续经营、规模稳定,也解释了它为什么需要在美国设点或扩张。是否盈利不是这里的问题。

怎么填按年度逐行填写,注明币种;数字以财务报表或纳税申报为准,先填大致数额也可以。

人力资源结构(部门逐行填写)

为什么问这一项这是判断你是否担任经理或高管职务的基础。审理关心的是:你在组织中的位置、你之下有几个层级、你直接管理的是员工还是管理者、这些人各自负责什么职能。只有结构清楚,管理职责才成立。

怎么填每个部门一行:部门名称、负责人职务、该部门人数、负责人向谁汇报。包括你本人所在的层级,也包括与你平级的部门。人数写实际在编人数。

公司是否有正式的组织架构图与在编人员名册?

境外公司与美国公司之间的股权或控制关系

写清各方持股比例与控制方式(母子公司、同一股东控制的关联公司、分公司等)。这是集团内部调派的前提,需要有工商登记、股东名册或章程支持。

你赴美后,境外公司是否会继续正常经营?

美国公司

第三部分:美国境内公司

美国公司还没设立的,写计划情况即可;已经设立的,按实际情况填。新设公司与已经营公司走的程序不同,这一节的答案会直接影响安排。

为什么问这一项L-1A 允许为设立新办公室调派管理人员,但新办公室的首次批准期限较短,续期时要看这一年里公司是否真的做起来了。EB-1C 的要求更明确:提交移民申请时,美国公司通常需要已经实际经营满一年。所以成立时间、营业额和员工人数这三项,决定的是你现在处在哪一步、什么时候才有条件谈绿卡。

怎么填还没有的项目写「暂无」或写计划数字并注明是计划。营业额与员工人数尽量与报税和工资记录一致。

美国公司营业额(按年度,成立以来)

为什么问这一项营业额说明公司是否已实际开展业务,也是新办公司续期与 EB-1C 阶段的关键事实。

怎么填成立不满一年的写至今累计额并注明期间。没有收入的如实写 0 并在说明中写现阶段在做什么。

美国公司现有及计划岗位

为什么问这一项你在美国的职务是否属于管理或高管,同样取决于美国这一侧有没有可管理的人和职能。这里盘点的是现有员工与未来一年计划招聘的岗位。

怎么填一行一个岗位,写清是已在职还是计划招聘、全职或兼职、是否由公司发放工资。

美国公司是否已有实际经营场所(租约或自有物业)?

美国公司的资金来源与投入情况

写清已投入或计划投入的金额、由谁投入、以何种方式(增资、股东借款等)。

本人情况

第四部分:高管本人

这一部分问你自己:简历、在境外公司的任职与工资、直属下属,以及你到美国后要做什么。

为什么问这一项L-1 有一条硬性事实要求:在申请前三年内,你需要在集团境外实体连续任职满一年。工资记录、社保与个税记录是证明这一年的主要材料,所以工资不是隐私问题,而是核心证据。直属下属的情况决定你的职务是不是管理职务:管理管理者、还是管理执行人员、还是自己就是执行人员,结论完全不同。

怎么填任职起止时间尽量精确到月。工资按年度写税前金额与发放主体(哪家公司发的)。下属逐行写,重点写这个人自己管多少人。

过去三年你在集团各实体的任职情况(含是否有中断)

写清每段时间在哪家公司、什么职务;如有离职、停薪、外派中断,请如实注明。连续一年的境外任职是这条路径的前提事实。

工作与管理经历

为什么问这一项用来看你的管理经验是逐步形成的,还是临时安排的头衔。

怎么填按时间顺序写,重点写你当时管多少人、负责哪些职能、有哪些决定权。

本人工资记录(按年度)

为什么问这一项工资水平与发放主体共同证明两件事:你确实在境外那家公司任职,以及你的薪酬与所述管理层级相称。发放主体尤其重要——由哪家公司发工资,直接关系到「境外任职」是否成立。

怎么填按年度写税前年收入,注明币种、发放公司名称,以及是否有社保和个税记录可查。

直属下属(逐人或逐岗位填写)

为什么问这一项这是判断管理职务最直接的证据。审理会看你的直属下属是谁、他们自己是否也管人、你对他们有没有录用、考核、解聘或分配工作的权力。只写「管理整个部门」是不够的。

怎么填一行一个直属下属,写职务(不必写姓名)、他自己管多少人、你对他有哪些具体权限(招聘、考核、加薪、解聘、分派任务)。

你到美国后计划担任什么职务、管理哪些人和职能?

写计划中的职务名称、汇报关系、下属岗位,以及你将有哪些决定权(预算、人事、业务方向)。

你本人在境外公司和美国公司是否持股?

写持股比例。持股不妨碍申请,但会影响材料如何组织,需要一开始就写清。

集团型企业专栏

L-1 Blanket(集团一次性批准)

这一节只对已经具备一定规模的集团有意义。规模不够的企业整节留空即可,不影响单独申请 L-1。

为什么问这一项Blanket L 是给符合条件的集团先取得一份总体批准,之后每次调派人员不必逐案提交移民申请,通常可以直接在使领馆办理,速度更快、口径更统一。它的门槛在集团一侧,不在个人一侧:法规对集团在美关联企业的合并年销售额、在美员工人数、过去一年获批 L 的数量等设有具体条件(满足其中之一),并要求集团在美已经营一定时间、拥有若干家分支或关联企业。具体数值与判断标准以现行法规和最新审理实践为准。另外要清楚一点:blanket 只简化程序,L-1A 与 L-1B 本身的实体要求不因此降低,EB-1C 也仍需单独申请。

怎么填按你了解的实际数字填,不确定的写「不确定」并注明大概范围。这一节的目的是判断你们集团是否值得先做 blanket,而不是逐项核对是否达标。

集团是否已经取得过 blanket L 批准?

未来两到三年预计需要调派多少人赴美、担任什么类型的岗位?

人数与岗位类型直接决定 blanket 是否比逐案申请更划算。

其他信息与推荐信资源

其他有帮助的信息

不在上述范围内、但你认为对申请有帮助的信息。也可以写你自己最没把握的地方。

推荐信资源

为什么问这一项这条路径的证明主要来自公司文件,推荐信作用有限,但集团内部的任职证明、董事会决议、组织架构确认函很有用。这里先盘点谁能出具这类文件。

怎么填现在不需要有成稿。写下可能的出具人是谁、与你什么关系、能证明哪一件具体事。与你没有直接合作关系的独立同行往往更有说服力。

签证与家庭情况

为什么问这一项过去的签证申请与拒签记录会影响后续在使领馆或调整身份阶段的处理方式,需要在一开始就知道,而不是到面谈前才发现。在美亲属情况用于判断是否存在其他并行路径或需要一并安排的家庭时间表。

怎么填不确定具体年份的写大致时间即可。曾被拒签不等于不能再申请,但请如实填写;隐瞒记录带来的问题远大于记录本身。

是否申请过移民、留学或旅游签证?
是否曾被拒签移民、留学或旅游签证?

配偶与子女情况(如有)

请写配偶与每个子女的出生年份。子女临近 21 岁时,家庭时间表需要单独安排。

本人或配偶在美国是否有亲戚?如有,请注明关系及目前居住的州、市。

提交给 TIHU 评估

提交后我们会按你填写的事实整理初步评估意见,并通过你留下的联系方式回复。提交前请再核对姓名与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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