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品牌不等于合格关系
L-1A要求海外企业与美国申请企业之间存在符合法规的母子公司、分支机构或关联公司关系。共同使用商标、共享客户、签署合作协议,甚至由同一位创始人参与,都不能单独证明这种关系。审查重点是所有权和控制权在法律与事实层面如何连接。
股权只是分析的第一层
公司注册文件、股东名册、出资和股权转让记录用于说明所有权;表决权、董事任命、经营决策和协议安排则用于说明控制。如果股权由多人、家族成员、代持主体或境外架构分散持有,需要把每一层关系画清楚,不能只提交一张自制组织图。
五五开结构需要解释实际控制
两位股东各持一半,并不当然失去资格,但若没有有效的共同控制或治理安排,可能很难说明一方企业对另一方的控制关系。章程、股东协议和历史决策应当相互一致。为了申请临时改动股权却不改变真实治理,反而会制造文件冲突。
两边企业通常都要持续经营
跨国关系不仅要在递交时存在,还需在相关期间保持。海外公司若在负责人赴美后迅速停业、失去员工或只保留注册状态,可能影响L-1A延期或后续EB-1C。美国业务也必须超越纸面公司,形成真实经营活动。
中国企业材料必须可核验
营业执照、工商档案、章程、完税、社保、工资、合同、银行流水和办公场所资料,应共同呈现企业的真实规模和活动。涉及VIE、代持、历史改制或家族控股时,应提前识别哪些法律文件与实际情况可能不一致。
中国申请人特别说明
中国申请人通常还需要处理三件事:材料在中英文之间保持一致、资金与收入能被独立文件解释、以及排期与子女年龄的时间差。任何与个案事实不符的「包装」都会在补件或面谈阶段带来更大风险。
风险提示与免责声明
本文仅提供一般信息,不构成针对个人或企业的美国法律、税务、公司治理或投资建议,也不保证任何申请结果。L-1A与EB-1C分别适用独立标准,企业关系、岗位职责和经营证据须由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士结合事实审查。TIHU提供的企业运营或资源协调服务不替代律师的独立法律判断。
TIHU 如何参与与关系披露
- · TIHU在企业落地前可协助梳理主体和运营需求,但最终结构不能只为了移民表面好看。合适的公司形式还要同时满足商业、税务、融资与治理目标,并由相应专业人士分别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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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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