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 教学案例
加州智慧物流中心:跟着一个案例读懂 EB-5
前面两页讲的是概念与两种参与方式的比较。这一页把它们放进一个具体的案例里:一个位于加州目标就业区(TEA)的物流中心,同时做建设、智慧仓储与电动运输。看完你应该能自己问出该问的问题。
法律与政策引用核验:2026-09-09
本页依据一份提供给我们的商业构想撰写。页面上的全部金额、层级、顺位、期限与现金数字都是教学情景假设,用于说明 EB-5 的结构如何运作;它们不是已核实的在售项目、已到账资金、已获批就业测算或政府批准,也不构成投资要约或招揽。
八个部分
这个案例分八段读
每一段先给一段直接的解释,再看图或算例,需要细节时展开技术说明。
第一步:EB-5 入门十课
先弄清主体、资本结构、就业与表格这些基本概念。
第二步:本案例
把这些概念放进一个完整的、数字自洽的情景里看一遍。
第三步:项目比较页
回到直投与区域中心的完整比较、九类商业模型与 22 项核查字段。
第一段
这家企业到底做什么生意
先不谈移民。一个物流中心之所以能成立,是因为有人愿意为存货、拣货、打包、发运和运输付钱。案例设定的企业有三块可以收钱的业务:仓储与库内作业、订单履行(也就是电商与品牌客户的发货服务)、以及区域运输配送。这三块都有明确的客户、明确的计费方式,也都需要人。
案例设定里,运输环节使用有人驾驶的电动卡车与相关清洁能源配套,这一段可以作为基础运营情景来读:它影响的是能耗、维护与调度安排。能不能真的跑起来,仍取决于适用的车辆、承运人、驾驶员、场地与充电等许可与资质、保险安排,以及运营经济是否算得过来。本页不主张这个项目已经取得任何许可。
自动驾驶是案例设定中的技术升级方向,不是这家企业开始运营的前提。把它当作一个有条件的选项:需要取得适用的许可与合规资格,需要在真实运营里跑出可接受的单位经济(每一趟、每一公里、每一单的成本与收入是否合算),也需要相应的安全与保险安排。这些条件在文件里逐项落实之前,不能把自动驾驶当成已经可用的能力,也不能给它一个时间表。
客户为什么付钱:三块收入
仓储与库内作业
按面积、货位、库内操作量计费。智慧仓储设备影响作业效率与人力配置,不改变“客户为货物存放与处理付费”这件事。
订单履行
按单量、拣选与包装动作、退货处理计费。客户是电商、品牌方与分销商,收入随客户实际业务量变化。
区域运输与配送
按趟次、里程、时段或合同包量计费。电动卡车与充电配套属于这一环节的资产与成本结构。
关于自动驾驶:写清条件,不给时间表
案例设定把自动驾驶列为未来的技术升级方向。要真正落地,至少需要:适用的车辆与运营许可、与车型和使用场景匹配的合规安排、经得起核对的单位经济测算、以及安全与保险方案。
加州对自动驾驶车辆的许可事项由官方主管部门公布,重型商用车的适用范围与条件需按当时的官方规定逐项核对。本页不对任何车型或路线作“已获许可”的结论。
从移民角度看还有一层:自动化会改变用人结构。这一点放在第四段的就业部分讲,不能一边说完全无人化,一边说会产生大量运营岗位工资。
案例设定(来自提供的商业构想)
- 选址在加州的目标就业区(TEA)。
- 业务包含物流中心建设、智慧仓储、电动卡车与清洁能源运输,并把自动驾驶技术作为发展方向。
- 拟定资金结构:发起人原有股权 300 万美元、优先股权 1,000 万美元、银行贷款 5,000 万美元、EB-5 资金 5,000 万美元,合计 1.13 亿美元。
- 发起人个人投入 300 万美元;1,000 万美元优先股权来自由发起人所属公司管理的家族基金。
- 区域中心、新商业企业(NCE)与就业创造实体(JCE)是彼此独立的法律主体,但由同一套协调、关联的管理体系推动,按描述大体上一致行动。
- 就业口径希望覆盖全生命周期,包含真实运营阶段,不只是建设期。
- 建设期预计短于两年,未提供具体月数。
- 加州州级、县级的土地或政策优惠是情景前提。
尚待文件确认(含本页补充的教学假设)
- 未提供具体地址,也未提供 TEA 证明。TEA 类别(乡村或高失业地区)在本页不指定,也不主张任何乡村优先待遇。
- 发起人“原有股权”在本教学模型中按普通股权处理;实际股份类别未经核实。
- 为便于讲清顺位,本页假设:银行 5,000 万美元为第一顺位担保的优先贷款;NCE 向 JCE 提供 5,000 万美元次级贷款(不假设它取得第二顺位担保);1,000 万美元优先股权在项目层面排在 300 万美元普通股权之前。这些顺位与资金形式都是假设,实际以文件为准。
- EB-5 投资人持有的是 NCE 的权益;项目层面的贷款由 NCE 持有。即使发起人一方管理相关主体,单个 EB-5 投资人并不因此控制 JCE,也不自动分享项目层面的全部剩余上行收益。
- “家族基金”沿用提供方的描述,本页不对其慈善或税务法律性质作任何认定。
- 政府优惠方面,本页尚未获得或核验任何授予文件、土地合同或估值证明——未提供不等于这些文件不存在。因此本页不把它计入 1.13 亿美元结构,也不给它金额,避免重复计算。政府优惠也不等于法律上的基础设施项目类别。
- 政府批准、公共担保、基础设施认定、移民局批准、银行承诺、资金到账,以及任何贷款的政府担保比例,均未提供也未核验。
- 建设期只写“预计短于两年”,具体月份与完工日期未提供。
第二段
钱走哪条路,谁和谁是什么关系
看结构先分两件事:钱实际经过哪些主体,以及谁在管理和监督谁。这两件事在图上必须分开画,否则很容易把“同一套团队”误读成“同一个钱包”。
EB-5 投资人(多名个人)
出资,认购 NCE 出资权益(股份/成员权益/有限合伙权益,形式未定)
新商业企业(NCE)
投资人持有的是 NCE 的出资权益,不是 JCE 的股权。
新商业企业(NCE)
假设的 5,000 万美元次级贷款
就业创造实体(JCE)
贷款由 NCE 持有。本页不假设它取得第二顺位担保。
银行(外部)
5,000 万美元优先贷款(假设第一顺位担保)
就业创造实体(JCE)
直接进入项目主体,不经过 NCE,也不经过区域中心。
发起人个人
300 万美元普通股权
就业创造实体(JCE)
本教学模型中按普通股权处理,承担首损。
家族基金(由发起人所属公司管理)
1,000 万美元优先股权
就业创造实体(JCE)
出资人是基金,不是发起人个人;管理关系不等于出资人身份。
四条资金路径互相独立。EB-5 投资人的钱进入 NCE,认购 NCE 的出资权益;NCE 再以假设的次级贷款形式把资金投入 JCE。银行与项目层面的股权资金直接进入 JCE,不经过 NCE。本案例没有设定 NCE 的组织形式:它可以是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合伙等,投资人相应持有股份、成员权益或有限合伙权益,具体以实际文件为准。无论是哪种形式,都不改变“NCE 向 JCE 放贷”这一层的教学假设,也不意味着投资人可以向 NCE 提供借款。
实线:资金流向 | 虚线:管理、协调与合规关系(不是资金必经路径)
EB-5 投资人(体系之外)
多名个人,通过 NCE 参与,通常不参与 JCE 日常经营。
资金(实线)
银行(体系之外)
独立商业贷款人,直接向 JCE 放款。
资金(实线)
发起人个人(出资人)
以 300 万美元普通股权直接进入 JCE,承担首损。个人出资与基金资本是两笔钱。
资金(实线):300 万美元普通股权 ⟶ JCE
家族基金资本(由发起人所属公司管理)
独立的出资人。这笔钱以 1,000 万美元优先股权直接进入 JCE。由发起人所属公司管理,不等于出资人变成发起人个人,也不与发起人个人的 300 万美元合并。
资金(实线):1,000 万美元优先股权 ⟶ JCE
管理关系(虚线):发起人所属公司 --- 家族基金资本
共同发起与协调体系(同一套关联管理,法律主体仍各自独立)
区域中心(RC)
承担合规、监督与报告职责。资金不必经过它,本图也不把它放进任何资金链。区域中心不是政府机构。
新商业企业(NCE)
接收 EB-5 投资款,投资人持有其出资权益;按假设向 JCE 发放次级贷款。“NCE”是 EB-5 角色,不是法定组织形式,本案例未设定它是公司、LLC 还是有限合伙。
就业创造实体(JCE)
实际建设与经营物流中心,产生真实岗位,承担银行贷款与项目层面股权。
NCE JCE:资金(实线)
发起人所属公司
以管理人身份管理家族基金资本,并在体系内协调各主体。这是一条管理线,与现金路径分开看。
管理/协调(虚线)
- 同一套团队协调,可能让沟通与决策更快,但不会把三个主体的资产与负债合并。一个主体的债务不会自动变成另一个主体的债务,一个主体的资产也不会自动可供另一个主体使用。
- 关联方之间的监督,默认不等于独立监督。要看有没有独立的资金管理或账户监督安排、独立审阅程序、以及利益冲突处理机制。
- 实际的治理权在合同里:谁能动用资金、谁能同意变更、谁能更换管理人、谁有查账权。管理体系“大体一致行动”是描述,本页不主张存在签署过的一致行动协议、100% 持股或任何具体控制权。
第三段
1.13 亿美元怎么分四层,出问题时谁先拿钱
资本结构讲的是“钱从哪来、各占多少”;清偿顺序讲的是“钱不够时按什么顺序分”。这两件事要分别看。以下金额单位统一为百万美元。
| 层级 | 金额(百万美元) | 占比 | 说明 |
|---|---|---|---|
| 银行优先贷款(假设第一顺位担保) | 50 | 44.25% | 外部商业贷款人,直接向 JCE 放款。 |
| EB-5 资金(NCE 向 JCE 的假设次级贷款) | 50 | 44.25% | 投资人持 NCE 权益,NCE 持项目层面贷款。 |
| 优先股权(由发起人所属公司管理的家族基金) | 10 | 8.85% | 项目层面股权,本页只假设资本返还顺位在普通股权之前。 |
| 发起人普通股权 | 3 | 2.65% | 发起人个人投入,承担首损,取得剩余。 |
| 合计 | 113 | 100.00% |
政府优惠为什么不进这张表
案例设定提到加州州级与县级的土地或政策优惠。在没有已签署的授予文件、土地合同与估值证明之前,本页不给它任何金额,也不把它计入 1.13 亿美元,避免与上面四层重复计算。
优惠的形式不同,效果完全不同。核对时至少要分清下面几类,以及各自的条件与收回(clawback)条款。
无偿授予土地
谁是授予方、有无对价、产权与用途限制、是否需要立法或表决程序。
折价出售
价格如何确定、是否有评估、差额是否构成应税利益。
长期租赁
租期、租金、续租条件、期末资产归属,以及是否可用于融资抵押。
税收减免或返还
减免的税种与年限、是否与投资额或雇佣人数挂钩、达不到条件是否补缴。
附加条件与收回条款
就业数量、投资进度、经营年限等条件;未达标时优惠是否被撤销或要求返还。
拖动滑块,看在不同的可分配净所得下每一层拿到多少。顺序按本页假设:银行 50、NCE 借款 50、优先股权 10、普通股权拿剩余。
| 层级 | 本金(百万美元) | 本情景所得 | 未获清偿 |
|---|---|---|---|
| 银行优先贷款 | 50 | 50 | 0 |
| NCE 借款(EB-5 层) | 50 | 30 | 20 |
| 优先股权 | 10 | 0 | 10 |
| 普通股权(剩余,无上限) | 3 | 0 | 3 |
| 四层所得合计 | 80 |
- “可分配净所得”指扣除处置成本之后可供分配的金额。本图不计入利息、税费与其他优先债权,也不是破产计算器。
- 优先股权在本页只假设资本返还顺位在普通股权之前,没有设定任何优先收益率或股息。
- 普通股权拿剩余:上面三层按本金付完后剩下多少都归它,因此它可以超过 300 万美元,也可能一分不得。
- NCE 层面收回资金,不等于自动向个人投资人分配。个人能拿到多少、什么时候拿,取决于 NCE 的协议与实际现金。
顺位与抵押是两件事
债权顺位说的是合同上的付款先后;抵押顺位说的是在特定担保物上的优先受偿次序。本页把银行设为第一顺位担保,这是本案例的教学假设,不是行业惯例结论。NCE 的次级贷款只表示付款次序在后,并不等于它取得了第二顺位担保。
在本模型里,1,300 万美元的项目层面股权(1,000 万优先+300 万普通)位于两笔 5,000 万美元债务之后,因此对债权人构成一层缓冲——前提是这笔股权真的到账、留在项目里,且没有相反的抽回或优先权安排。
两笔债务合计 1 亿美元,占 1.13 亿美元的 88.50%。这只是本模型的算术,不是银行核准的贷款价值比,也不代表任何市场估值。
发起人个人承担首损的是 300 万美元。1,000 万美元优先股权的出资人是由其所属公司管理的家族基金,不能与发起人个人投入相加,也不能称作 1,300 万美元“自有资金”。
第四段
从建设到运营:就业证据从哪里来,时间怎么算
这个案例的就业口径覆盖全生命周期:先有建设与安装,然后是调试与爬坡,再是持续运营,最后才是合同约定的还款或退出安排。这四段各有自己的证据,不能互相替代。
四段过程(不给具体月份)
一、建设与设备安装
土建、仓库结构、货架与自动化设备、充电与配电设施。案例设定预计短于两年,本页不写具体月数。
二、调试与业务爬坡
系统联调、试运行、首批客户上线;用人从安装队伍转向运营团队,收入开始产生但未必达到稳定水平。
三、持续运营
仓储、调度、维护、运输等岗位由真实业务量与工资记录支撑;这一段是运营就业证据的来源。
四、合同约定的还款或退出
按贷款与分配合同处理,取决于经营现金流、资产处置或再融资。这一段的时间表由合同与实际现金决定。
请把三条时间线分开看:就业创造与统计的时点、投资维持的要求、以及贷款到期与 NCE 分配的合同安排。它们各有依据,不会因为建设完工就同时结束。
三类就业证据
建设与安装
以合格支出与建设持续时间为基础。要能核对预算、合同、付款记录与实际工期,并说明哪些支出属于合格投入。
实际运营岗位
仓库作业、调度、设备维护、运输等岗位,必须有真实业务量与工资、税务记录支撑。岗位数量要和收入规模、作业量对得上。
合规测算的间接与引致影响
在适用类别与方法下测算,需要经济报告与可核对的输入数据(支出、收入、工资口径)。
- 不能把同一笔支出既算成建设就业又算成运营就业。租户或客户自己的员工也不能自动算成本项目的岗位:要归属过来,必须满足因果关联、适用的测算方法与证据支持,并且不与其他口径重复计算。没有“有租户就自动有岗位”这回事。
- 如果建设主体与运营主体不是同一家公司,需要在文件里说明资金投入路径与商业计划的对应关系。本页不虚构任何子公司或已核实的关联实体。
- 自动化可能减少某些岗位,同时需要设备维护、调度与技术岗位。这些岗位必须有真实业务基础;不能一边承诺几乎无人运营,一边又主张大量运营岗位工资。
自动化与用人:两头都要说得通
如果商业计划主张高度自动化来降低人工成本,就要解释运营岗位从哪里来;如果主张大量运营岗位,就要解释这些人工成本如何被收入覆盖。两者之间的张力属于整个 EB-5,不是某一种参与方式独有的问题。
核对方法很直接:把岗位表、工资预算、业务量假设和收入假设放在一起看,看它们能不能同时成立。
与就业相关的现行规则要点
- 在区域中心相关的测算中,法律上归为间接就业的岗位,最多可占所需岗位的 90%;这说的是“法律上归为间接”的岗位,不是所有用模型估算出来的岗位。
- 如果建设持续不到两年,由该建设产生的间接就业,最多只能满足所需就业创造的 75%;这个上限针对的是这部分间接就业,不是说所有建设岗位都被限制在 75%。本案例设定的建设期预计短于两年,所以这一条与它相关(依据 8 U.S.C. §1153(b)(5)(E)(iv)、(v))。
- 符合条件的直接建设就业按建设持续时间与 24 个月的比例折算。
- 建设期短本身不会使项目自动不合格,也不等于资本投入无效;它影响的是用哪一类就业证据、以及各类就业的占比上限。
- 本页不主张存在任何“必须有 25% 实际工资名册”的普遍要求。
投资维持:不要用完工日期代替
对 RIA 之后的申请,按移民局 2023 年的解释:相关期间从全部所需的合格资金按适当方式投入并处于风险状态、可供就业创造实体使用时起算。RIA 之前的案件按其适用的规则处理。
把资金花在建设上并完成工程,本身不会自动结束投资要求;反过来,仅凭一笔贷款仍然存续,也不足以证明所有要求都已满足。要看资金的实际流向、实际用途与就业合规情况。
本页不给出“从项目动工起算、对每位投资人都一样”的固定时钟,也不主张任何两年后必然退款的安排。
关于 5,000 万美元与 80 万美元的算术
5,000 万美元 ÷ 80 万美元 = 62.5。这是算术结果,不是 62.5 个人。要理解它,可以看两个整数份额的算例;这两个算例只是替代性的算术示意,本案例采用的结构仍然是 1.13 亿美元总额、其中 5,000 万美元 EB-5。
| 份数 | 对应资金(百万美元) | 按每份 10 个岗位的算术结果 |
|---|---|---|
| 62 | 49.6 | 620 |
| 63 | 50.4 | 630 |
- 这两行只是算术,不代表已选定的份数、每份金额或差额的补足方式。实际认购份数、每份金额以及与 5,000 万美元目标之间的差额如何处理,都属于待定事项。
- 620 或 630 都不是现场员工人数,也不代表任何岗位已经获得认定。岗位是否符合要求,取决于实际证据与适用规则。
- 本页不引用任何经济测算报告结论,也不给出就业缓冲比例。
每份 80 万美元对应的是目标就业区(TEA)及相关类别下的现行法定最低投资额(核验日为本页标注日期)。金额依法会作定期调整,下一次调整的时点与幅度请以官方公布为准,相关说明见入门页;本页不猜测调整后的金额。
第五段
两段现金流:企业收到的钱,和投资人可能拿到的钱
这一段讲的是经营现金流,和第三段的清偿顺序不是同一件事。清偿顺序处理的是资产处置或结算时的分配次序;现金流处理的是企业日常收进来的钱按什么顺序用掉。下面是一个明确假设的单期示意,单位全部为百万美元。
第一段:企业(JCE)收到的钱怎么用
- 客户实际现金收款30
指实际收到的现金,不是开票收入。
- 减:现金经营成本(人工、能耗、租赁、维护等)18
剩余 12。
- 减:税费、营运资金与设备储备3
剩余 9。
- 减:银行合同项下还本付息6
剩余 3。
- 减:假设的 NCE 当期利息支付2
剩余 1。
- = 项目层面股权可用现金(按条款处理)1
是否分配、分配给谁,按项目层面的股权条款。
第二段:NCE 收到的钱怎么用
- NCE 当期收到(来自 JCE)2
对应第一段中支付给 NCE 的 2。
- 减:NCE 自身示意性费用0.4
- 减:NCE 留存储备0.3
- = 可能用于投资人分配的资金池1.3
这是资金池,不是任何投资人的个人回报。
项目层面的股权上行收益按条款归发起人与优先股权,不会自动流向持有 NCE 权益、通过借款参与的 EB-5 投资人。这一点在结构上和第三段的顺位是一致的。
- 开票收入不等于收到现金;经营利润也不等于可分配现金。上面每一行都是现金口径。
- 这是一个独立的单期示意,不含任何贷款摊还假设,也不改变第三段的资本结构。
- 本页不给任何利率、收益率或个人年化回报数字。1.3 是资金池金额,不是每位投资人能拿到的钱,也不是任何形式的保证收益。
- 这些数字是明确假设的教学数字,不是预测,也不是任何项目的实际数据。
管理费与行政费用与合格投资本金是两件事。上面的 0.4 是本案例为讲清结构而设的示意性 NCE 支出,不是任何实际收费标准。投资人层面的行政费、认购费等在本案例中未知;这类费用与合格投资本金分开计算,不并入本金。
第六段
三种情形:延期、资金缺口、违约
看项目不是看顺利的时候,而是看不顺利的时候谁有权决定什么。以下三种情形都是假设的分析框架,不是对本案例已发生任何事情的描述。
许可、接电或安装慢了,或客户上量慢了
发生了什么
- 本案例没有提供任何许可或施工进度文件,因此这里说的是“许可与接入等前置条件尚未见到文件”这种假设,不是已经发生的延期。
- 常见触发因素:审批与许可、公用设施接入、设备安装排期、首批客户上线速度。
谁需要决定
- 借款人(JCE)与其管理层:是否申请工期变更、是否追加成本。
- NCE 管理人:是否同意贷款条款变更、如何向投资人披露。
- 银行:是否同意展期或修改条款、是否要求追加担保。
- 投资人:只有在文件确实给了同意权时才有决定权;不能假设各方都有否决权。
先读什么
- 建设合同与工期条款、成本超支责任。
- 贷款协议中的展期条件、违约事件定义、同意权条款。
- NCE 的运营或有限合伙协议中关于修改、展期与披露的条款。
影响分别看
- 就业证据:建设时间变化会影响建设就业的口径与占比,也影响运营岗位的起始时间。
- 现金消耗:延期通常增加利息与固定成本支出,压缩上面第五段里的现金余量。
- 期限:贷款展期不等于投资维持要求自动延长,也不等于投资人的最短参与期自动改变。两件事各按各自依据判断。
某一层没有全额到账,或成本超支
贷款人没有按期收到款
- 同一套协调团队在三种情形下都可能反应更快,但这不改变一件事:三个主体的钱不在同一个钱包里,资产与负债不合并。
- 在本案例设定中,由发起人所属公司管理的家族基金资本,与 EB-5 投资人的权益是彼此不同的利益。管理关系不等于利益一致。
- 以上都是要核对的问题清单,不暗示任何主体存在不当行为,也不代表对风险高低的独立核实结论。
第七段
六步文件阅读路线
拿到材料后按这个顺序读,每一步只回答一个问题。读不到的东西要单独记下来,那就是目前还不知道的部分。
第 1 步
这些主体分别是谁,谁持有谁?
- 组织结构图与权益持有关系
- 区域中心指定文件(如涉及)
- NCE 的治理文件:按其实际组织形式,可能是 LLC 运营协议、有限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细则与(如适用)股东协议
- 认购文件中写明的发行主体与权益类别
- JCE 的注册文件与控制权安排
关联主体之间的实际控制权与一致行动关系,往往需要逐份合同确认,不能从“同一套团队”推定。
第 2 步
钱从哪来、怎么用、谁排在前面?
- 资金来源与用途表、各方出资承诺文件
- 认购协议与私募备忘录(PPM)
- 银行贷款协议与 NCE 向 JCE 的贷款协议
- 担保文件与债权人间协议
各层是否真的到账、放款条件是否满足,需要看资金记录,不是看计划表。
第 3 步
就业从哪里来,怎么证明?
- 符合 Matter of Ho 可信度要求的商业计划
- 经济测算报告及其输入数据
- 支出与工资记录口径
- 就业在各主体、各阶段之间的归属安排
- TEA 证明材料
TEA 类别与证明、以及岗位在建设与运营之间如何划分,本案例目前没有文件。
第 4 步
还款或退出靠什么?
- 现金流假设及其依据
- 客户合同或意向文件
- 建设与运营预算
- 退出或再融资的条件、贷款到期日与分配安排
到期时是否真的有钱返还,取决于当时的经营与融资情况,不能从条款期限推定。
第 5 步
出问题时谁有什么权利?
- 违约与展期条款
- 担保的主体、上限与解除条件
- 同意权、管理人更换与利益冲突处理程序
这些权利是否真的在文件里,而不是口头说明,需要逐条核对。
第 6 步
谁收了什么费用,有什么利益关系?
- 全部管理费、募集或推介费、关联方费用
- 家族基金的管理受托安排
- 利益冲突披露
- 独立的资金管理或账户监督安排,或适用的审计安排
费用是否与合格投资本金分开、是否有未披露的关联收费,需要在文件里逐项确认。
不同文件之间如有冲突,以各文件自身约定的效力与优先条款为准,并请专业律师就具体文件判断。本页不给出“私募备忘录一定优先于协议”之类的通用规则。
第八段
六个自检问题
每一条先自己回答,再展开对照。这里不收集你的答案,也不对任何项目质量评分。
发起人的 300 万美元和被管理的 1,000 万美元一样吗?
不一样。300 万美元是发起人个人投入的普通股权,承担首损;1,000 万美元优先股权的出资人是由其所属公司管理的家族基金。管理关系不等于出资人身份,两者不能相加成 1,300 万美元自有资金。
EB-5 那一层排在什么位置?
在本页的教学假设中,银行优先贷款先拿,其次是 NCE 的次级贷款,然后是优先股权,最后是普通股权拿剩余。付款次序与抵押顺位是两件事,实际以文件为准。
企业收到 3,000 万美元,投资人就能分到钱吗?
不能直接推出。第五段的两段现金流显示:企业收款要先用于经营、储备与银行还款,然后才有对 NCE 的支付;NCE 收到之后还要扣自身费用与储备,剩下的才是可能用于分配的资金池。项目层面的股权上行按条款归发起人与优先股权。
这里的对照答案只是教学口径。合格投资额、就业测算方法、区域中心指定与项目文件等,最终都要看具体项目文件与法律意见。
本页引用的一手来源
本页引用的一手来源
以下为一手官方文件,核验日见页首。案例中的全部金额与安排都是教学假设,不来自这些来源,也不来自任何外部数据。
- 8 U.S.C. §1153(b)(5):EB-5 现行法律框架(定义、不合格资金、TEA、基建、就业上限、文件要求)
- 8 CFR 204.6(选读 (e)、(g)(2)、(j)(4)):定义与就业归属条款
旧法规中的投资额与合投条款部分已被后续立法取代,请勿据旧金额判断。
- 8 CFR 216.6:解除条件(I-829)程序
- USCIS 2023-10-11 关于投资维持期的说明
- DHS 2026-07-02 拟议规则(NPRM),91 FR 40676,文件号 2026-13392:见 IV.D.6(投资维持)与 IV.D.7(过桥融资)
这是拟议规则,不是现行有效规则。该文件所载评论截止日为 2026-08-31,在本页核验日已不处于征求意见状态。
- Matter of Ho, 22 I&N Dec. 206 (1998),尤见 213:商业计划的可信度要求
- Matter of Izummi, 22 I&N Dec. 169 (1998):投资人与 NCE 之间的回购/债务安排,以及资金须实际可用
- SEC 与 USCIS 联合投资者提示:区域中心获得指定不代表政府审查了投资质量
- OCC 商业房地产贷款手册:抵押、担保人与债权顺位的一般商业金融概念
- 加州机动车管理局:自动驾驶车辆专题(一般性官方入口;重型商用车的适用范围与条件须按当时官方规定核对)
EB-5 教学案例
读完这个案例,接着看什么
把概念、案例与比较三页配合起来看,再进入具体项目材料。
